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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》中规定,消防安全疏散出口地贴的间隔距离是20米。消防安全出口地贴必须采用荧光材料。
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中,“紧急出口”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,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。也可以把标志直接设置在地面上,上面加盖不燃透明牢固的保护板。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,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。
《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》明确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原则、标志的醒目位置,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,避免互相矛盾、重复,方向应选择在通道处,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度等。
为了在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,在建筑防火设计时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。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,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.0m。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,并应有明显标志。一、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。
温馨提示: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,标志内容应清晰、简洁、明确,并与所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,不应该互相矛盾。